2015年国务院确定推进标准化工作*措施
发布时间:2017-11-06 15:00:5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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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务院总理*2015年2月11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准化工作*措施: 一是完善标准化法规制度,开展标准实施效果评价,强化监督检查和行政执法,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,让标准成为对质量的“硬约束”。二是全面清理和修订现行国家、行业、地方标准,整合现行各级强制性标准,在涉及公众利益的健康、安全、环保等领域建立统一的强制性国家标准,逐步缩减推荐性标准,推动向公益类标准过渡。三是鼓励学会、协会、商会和产业技术联盟等制定发布满足市场和创新需要的团体标准,选择部分领域开展试点。允许企业自主制定实施产品和服务标准,建立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制度。四是提高标准国际化水平。进一步放宽外资企业参与中国标准制定工作,以有效的市场竞争促进标准上水平。努力使我国标准在国际上立得住、有权威、有信誉,为中国*走出去提供“*”。